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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桐乡市建设工程推行“数字化” 工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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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3/29 9: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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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施工现场违章施工、冒险作业的行为,及时消除隐患,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率,按照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行“数字化”工地管理。 “数字化”工地管理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方式开展的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管理手段。借助该系统将记录下不同作业面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并通过网络传输,任何被授权的用户通过网络能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远程监控和管理,对行业监督管理以及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和防盗安保方面提供了方便、快捷、可靠的高科技管理手段,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目前,建设工程“数字化”工地建设通过前一阶段的研讨、试点、调试工作,目前初步具备了推广应用能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装对象及要求 a.从2012年1月1日起,新建及在建项目(主体未封项)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和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 b.所有商品房工程; c.创建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程和“凤鸣杯”工程; d. 投资额大于1500万元市政工程; e.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要求以上工程安装不少于一枪一球,每增加一个主入口则增加一枪机;10万平方米以内的群体工程每增加20000平方米增加一球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根据实际施工环境而定;对于施工现场环境较复杂的工程,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控装置的数量。 二、日常管理 1、远程监控前端系统设备和上网光纤使用费用由各施工企业自行承担。 2、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公司确定现场远程监控点,监控点应设置在塔机顶端或其它便于监测的地方,并与远程监控控制中心联机。 3、施工现场应确定系统管理员,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现场不得擅自关闭监控系统。 4、施工单位、项目部及监理企业均须安装远程监控系统企业端,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委派专人对所属工程进行网上监控,及时掌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动态信息并作好相关文字及图像记录,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如需拆除监控系统的,施工企业应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 三、建设工程“数字化”工地管理系统,是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 落实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运行等事项,使监控系统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远程监控系统安装过程中有不明事宜,企业可及时与我站联系,联系电话:0573-88098726。远程监控系统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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