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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桐乡市建筑工程2016年7月份监督检测情况的通报------- 桐质安〔20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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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8/18 15: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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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行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桐质安〔2012〕49号《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桐质安〔2012〕50号《关于加强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我站监督内业科和质安监督科2016年7月1日至31日,对在建建筑工程钢筋和现场实体等进行随机监督抽样检测,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份共监督抽查基础钢筋,原材料理论重量及力学性能检测共32组,涉及9个工程,合格32组,占100%。; 7月份在实体检测中,共抽测了17个工程,具体如下:(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279组,达到设计强度85%( 依据标准JGJ/T23-2011)以上277组,占99%;(2)现浇楼板厚度281块,每块共测5个点,所有点全部在极限负偏差之内的274块,占97.5%;(3)贯入法检测砂浆强度共24组,全部达到设计强度100%以上。 7月份在节能检测中,共抽测了1个工程,共对保温层厚度钻芯检测5组,全部达到设计厚度100%以上。 从检查情况来看,实体质量及原材料钢筋质量稳定,但也存在原材料在使用之前复试不到位、施工现场试块制作不齐全、质量保证书不齐全、各方主体监管不严、现场实体质量控制不到位等现象。 因此,各责任主体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凡对于工程中所涉及的原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都应严格 把好进场关。按标准要求必须复试的材料应严格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应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一律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并妥善保管好质量保证书、发票和清单,并及时对样品进行采样制作试块。对于现场的施工作业程序应进行相关技术负责人审核,方可动工。 对于现场实体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做好跟踪检查工作。我站将继续加大抽查力度,采取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象包括桩基材料、预制桩、土建材料、节能材料、安全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等。尤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建筑和公用工程,将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各相关责任单位应对工程所有进场原材料进行验收,确保质量保证文件齐全,形成完整记录。相关单位应依据有关文件中规定,必须抽测和申报抽测的项目应及时到我站登记申报。未经抽测不得进行相关验收。相关质量监督科室要加强督促,并将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工程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附:2016年7月份桐乡市建设工程现场监督检测情况表
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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