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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处招投标站圆满完成履约保证金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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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12/7 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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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建管处招投标站对历年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确定每笔工程履约保证金涉及项目名称、收取金额等详细情况后,建立履约保证金退还台账,做好基础工作,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相关企业和单位及时前来办理退款手续。 从2014年8月起,嘉兴市建委要求行政部门不得收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招投标站已停止履约保证金收取,并陆续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共计22394.1587万元,其中现金16255.6287万元,保函6138.53万元。今年11月,招投标站根据相关上级有关规定加快了退还工作,落实专人责任,逐一与未退款单位联系,当月就清退了所有工程履约保证金,共涉及43家单位,其中房产公司4家,机关事业单位19家,施工单位9家。共计50笔,总金额5316.0505万元,其中现金926.7705万元,保函4389.28万元。截至2016年11月25日,招投标站已全面完成履约保证金清退工作。 在退还履约保证金过程中,招投标站严格依法办事,对已完成的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对尚在进行的项目,引导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及时进行合同变更,重新约定合同履约保证方式,确保施工合同顺利进行。通过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效缓解了施工单位和企业的资金压力,切实减轻了建筑业企业面临的负担,促进了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为逐步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合同履约保证体系奠定基础。
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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