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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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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3/21 8: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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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我委对《嘉兴市区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暂行规定(试行)》(嘉建委建〔2010〕297号)实施以来的经验进行总结完善,制订了《嘉兴市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原嘉建委建〔2010〕297号文件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嘉兴市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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