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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桐乡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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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7/14 16: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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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建安办[2017]11号)文件精神和《桐乡市建筑施工领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于2017年6月份,我站组织开展了以隐患排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随机抽取了在建工地17项、面积63.65万平方米、涉及施工单位16家、监理企业6家,出具整改意见书17份,发现隐患264条。 从检查情况看,各参建主体企业责任基本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建设、监理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履职; (二)现场脚手架搭设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实施,架体立杆、剪刀撑、拉结点设置、架体内封闭、脚手片铺设及安全网张挂不到位,悬挑架悬挑梁固定不规范,悬挑卸料平台设置不规范; (三)楼层预留洞口临边防护、通道防护棚搭设不到位,楼梯临边栏杆、电梯井内水平隔离及井口防护门设置不规范; (四)场临时用电未达到TN-S系统要求,达不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部分配电箱内电器元件设置不规范,电缆线拉设随意; (五)现场承重支模架未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立杆搭设间距不符合要求,扫地杆、剪刀撑、纵横向水平杆件等构造设置不全; (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告知、多方验收、顶升记录等相关手续不齐全,塔吊限位未调试到位,塔吊司机、司索人员等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机械(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不灵敏或失效; (七)消防设施设置不到位; (八)部分工程施工现场门口冲洗设施的配置与使用、主干道喷淋系统及外架喷雾降尘系统未设置到位,裸露土地未防扬尘覆盖,未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施工、监理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广大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找准并严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坚持做到深挖细找,堵塞漏洞,逐步完善体系建设,结合此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站也将对抽查的项目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我站将会同局执法科室依法查处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我站监督科室及各企业项目部应形成长效机制,总结经验,为将来相关工作的展开积累经验。 附件:2017年桐乡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汇总表 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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