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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桐质安〔201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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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12/27 8: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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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设领域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桐规建[2017]146号)《关于印发<桐乡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桐规建[2017]158号)《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桐规建[2017]159号)《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质安〔2017〕35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工伤参保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嘉人社[2017]14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设领域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桐规建[2017]146号)《关于印发<桐乡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桐规建[2017]158号)等文件为要求及我局年度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点准穴位、精确发力,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确保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整顿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文明施工差的建筑工地;通报一批不履职、不尽职的施工(监理)企业及关键岗位人员。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建筑工地一律责令停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伤参保及补充商业保险的有关要求。 三、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11日 - 12月30日。 五、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是: (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二)上岗的建筑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不培训教育不上岗作业。 (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是否有沉降,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墙件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各类限位、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等。严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资质证书、超越资质业务范围承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的行为;严禁在起重机械检测报告有效期外进行使用操作;禁止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四)深基坑(高边坡)是否采取了防坍塌支护措施,基坑降水是否设立沉降观测点,深基坑边坡支护以及毗邻建筑物是否有异常情况。 (五)脚手架、支模架立杆底部基础;立杆、扫地杆、水平杆和剪刀撑、连墙件;脚手片铺设;支模架立杆顶托螺杆伸出长度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建筑工地的消防设施、器具配备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否符合“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重复接地装置是否规范可靠;电线电缆是否破损老化。机具设备是否规范使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七)建筑工地围档、车辆冲洗设施等防扬尘措施是否到位。(八)检查各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九)施工企业是否做好工伤保险人员实名制登记以及补充商业保险参保情况。 各相关单位须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配合本次大检查。 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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