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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下半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桐建管〔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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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1/22 9: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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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工程项目部: 为有效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工作安排,我处组织人员于12月对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及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共检查了35家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其中本地16家,外地进桐19家。对49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对存在隐患的工程提出了整改要求,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通过本次检查发现我市大多数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劳务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水平较去年有所提高,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更加重视,基本上做到了农民工人手一张银行卡,通过银行发放工人工资;但仍然有少数企业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没有按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没有对承建的工程加强管理,存在一定隐患。 二、 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检查组发现建筑业企业、劳务企业在农民工工资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因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建筑业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近几年屡有发生;农民工工资投诉、纠纷往往牵涉到工程款问题,而且还有一些合同纠纷、造价问题、涉嫌敲诈等非工资因素,给工资纠纷的顺利处置带来不少难度。 (二)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仍旧对民工工资发放疏于管理,没有落实专职管理人员,日常没有对在建工程的工资发放进行检查监督,不能将隐患早发现早解决,尤其是对签订用工合同不够重视,存在隐患。 (三)劳务公司管理虽然有所加强,但公司管理制度仍然不健全,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对在建工程日常检查不够,管理不到位。 (四)部分建筑业企业及劳务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填报数据随意性较大,大多数在建工程项目部没有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对计工、考勤、工资发放等环节进行管理,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重视不够,不能达到计工、考勤,工资发放等重要环节的“三确认”要求,甚至存在为了应付检查弄虚作假的现象,为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五)以下工程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农民工上访讨薪隐患,要求相关施工企业、劳务公司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立即整改:由嘉兴大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优优湘洲工程,由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岸华庭工程,由浙江华纳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香榭公馆工程,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悦景庄二街坊工程,由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森茂汽车城工程,由浙江博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乌镇达园青年广场工程。 三、整改要求: (一)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认真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的实施意见》(桐规建〔2009〕84号文)及有关补充的要求,完善制度,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按时回执。 (二)各劳务分包企业要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按资质所批工种配齐人员,建立农民工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管理、管理人员管理体系等各项制度。 (三)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措施,加强整改,消除隐患。 各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应提高认识,完善自身管理体系的同时加强在建工程的日常管理,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的职责,从源头消除农民工上访讨薪的隐患。
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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