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建设系统各生产经营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汛期,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近期,周边区县工业企业火灾也呈高发频发态势。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领域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打赢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工作部署,着力抓好当前建设领域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相关职能科室、局属各单位,建设系统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各相关企业根据上级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个人,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细化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各相关职能科室、局属各单位、企业要严格执行极端高温天气停产停工和汛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认真制定履行安全生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建筑施工、园林绿化等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一要加强建筑工地建筑围挡和临时生活设施的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撤离现场,避免坍塌造成的人员受伤。二要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支护检查,尤其是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对地下工程和土石方工程做好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三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确保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附墙等结构的稳定性和防雷击措施,关注塔吊起重臂遇大风可能出现的自由旋转情况。四要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检查,重点检查立杆基础、排水措施、架体结构及其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情况,确保脚手架和支模体系稳定。五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标准化检查,做好各配电箱的防雨措施和架空线路的防风措施,如遇大风暴雨天气,所有作业场所停止供电。六要加强对市政污水管道(井)施工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检查污水管道(井)警示标志的设置、有氧防毒用具和有毒气体检测设备的配备、窨井或管道等密闭区域的通风措施落实情况等主要内容。七要加强台风、大雨期间建筑工地突发事故、市政景观树木倒伏、市政排水等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预案。八要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各相关企业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气温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在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燃气经营相关企业,要在上级行政主管单位的统筹安排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齐抓共管,协调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一要从灌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综合整治,督促燃气从业人员做好入户安检,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和宣传工作,对不具备用气条件的场所不得供气。二要对各类设备的运行及维护保养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要进行维修或更换,防止设备事故发生。三要完善夏季高温燃气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补充应急救援物资,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三)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直管公房、城乡危旧房的管理。一是针对汛期和高温的特点,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直管公房、城乡危旧房安全隐患的排查。二是要提前落实台风期间需转移人员避险场所。三是要储备充足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防患于未然。 (四)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安委会《关于加强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建安办〔2018〕1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消防重点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8〕9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桐乡市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桐消安委〔2018〕4号)及《关于印发桐乡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消安委〔2018〕5号)等文件要求,一是各建筑业企业、燃气企业、直管公房责任单位以及物业企业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技术方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各相关企业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特别要加大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措施。三是各相关企业要落实对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火、自救逃生的能力。 三、加强值班、即时落实应急管理工作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建设系统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高温、突发性灾害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信息,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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