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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桐乡市建筑工程2018年10月份监督检测情况的通报

------- 桐质安〔2018〕22号


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11/22 14:02:08


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141号令),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建筑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行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桐质安〔2012〕49号《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桐质安〔2012〕50号《关于加强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我站监督内业科和质安监督科2018年10月1日至31日,对在建建筑工程钢筋和现场实体等进行随机监督抽测,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0月份共监督抽查基础钢筋原材料理论重量及力学性能检测共12个工程次,36组。合格35组,占97.2%。

10月份在实体检测中,共抽测了22个工程,具体如下:(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122组,达到设计强度100%( 依据标准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上119组,占97.5%;(2)现浇楼板厚度68块,每块共测3个点,平均值全部在极限偏差之内的60块,占88.2%;无一例超极限负偏差。

10月份在墙体材料检测中,共抽测了6个工程,6组砖和1组加气块,合格4组,占57.1%。

10月份在节能检测中,共抽测了1个工程,外墙节能构造钻芯共1组,实测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材料方面:(1)本次钢筋力学抽查检测中,有1组不合格,直接退场;在本月在墙体材料抽测中,一共抽了6组砖和1组加气块。不合格3组,材料质量不是很稳定。 (2) 个别工地原材料堆放杂乱,原材料验收不到位。原材料或半成品构件没有完整的验收记录和相关报告。(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材料该送检的没有送检,或送检不及时,或先使用再送检。(4)现场该做的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不齐全。(5)发现有少数工地浇筑施工员擅自对预拌混凝土加水。  

    实体质量控制方面:(1)3组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100%。(2)个别工程混凝土楼板厚度超极限正偏差数量较多。(3)实体检测不及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没有及时被发现。基本上实体检测都在主体验收之前或结顶之后才做,所以发现问题时处理困难,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4)在基桩检测中,抽样随机性较差。特别是有地下工程的工程,都是施工单位顶先接桩头,并以接好桩头为检测对象,失去了随机抽样的意义。

     三、下步工作要求

    我站将继续加大抽查力度,采取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象包括桩基材料、预制桩、土建材料、节能材料、安全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等。尤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建筑和公用工程,将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切实加强对工地现场混凝土的跟踪质量管理,并做好混凝土现场养护的相关指导和监督工作。

 对于以下附表中涉及到的工程有未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请各有关主体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出具相关处理意见。特别是混凝土强度,应加大对其他部位的扩大监测和检查。各相关责任单位应对工程所有进场原材料进行验收,确保质量保证文件齐全,形成完整记录。相关单位应依据有关文件中规定,必须抽测和申报抽测的项目应及时到我站登记申报。未经抽测不得进行相关验收。对下表涉及到的不合格项目,监督抽查中的问题及不合格情况的处理工作应按规定期限认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资料上报质安站相应科室。未整改完毕,不得进行验收,同时将整改资料作为质量资料保存。相关质量监督科室要加强督促,并将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工程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附1:2018年10月份桐乡市建设工程现场监督检测情况表

2:桐乡市建设工程现场监督检测情况处理意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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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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