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安排,按《嘉兴市建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嘉建委〔2018〕348号)要求,9月我市认真开展了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针对当前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现状,于9月中旬起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一、检查组有针对性抽取了在建工地16个、面积130.11万平方米、涉及施工单位15家、监理企业11家、发出整改意见书16份。 从检查情况看,参建主体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建立,工程质量水平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保资料台账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不到位。 (二)部分工程原材料检测不及时; (三)部分工程进场材料不符合图纸要求; (四)分项目焊接未做工艺焊试验; (五)混凝土楼板局部出现裂缝; (六)混凝土构件强度检测中发现有项目部分批次砼强度不符合要求; (七)钢筋工程错误较多,存在漏放抗扭筋、锚固长度不足、箍筋制作绑扎错误等。 (八)混凝土存在涨模、蜂窝、麻面、孔洞、露筋、夹渣等缺陷。 (九)砌体存在组砌错误、漏放拉结筋、门窗固定点未设置实心混凝土块等错误。 (十)混凝土外墙未在结构上在做好防水,普遍未使用抗渗螺杆进行支模。 (十一)有部分工程通过监督检测发现材料、实体检测出现不合格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面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活动,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世界互联网大会为契机,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大力整治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方责任主体须突出源头管理,抓好实体质量。一、规范建筑材料检测,特别是商品混凝土等原材料检测,同时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要从招投标、设计、审图、材料 、施工、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考虑,保证工程源头质量。二、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实行质量管理标准化。三、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各施工、监理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广大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找准并严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坚持做到深挖细找,堵塞漏洞,逐步完善体系建设,结合此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站也将对抽查的项目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我站将会同局执法科室依法查处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我站监督科室及各企业项目部应形成长效机制,总结经验,为将来相关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 附件:桐乡市2018年“质量月”质量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8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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