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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0月份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 桐质安〔201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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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12/19 11: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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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各方质量行为,落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制度,提高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我站监督内业科于2018年10月1日至11月5日组织人员对全市所属预拌混凝土和砂浆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我市范围内新都、桐星、亚都、冠峰、钟大、中天、石门南方、鑫联、众磊、众力、磊昌、六合共12家预拌砼生产企业和正昶、桐化共2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相关检查情况详见附表)。检查组采取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相结合的随机抽查形式,并对现场制作的试块进行现场封样,进行试验室标准养护。在抽查现场,重点检查了混凝土强度质量和坍落度值,并对涉及到的配合比和送货单资料进行了检查。同时检查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进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质量控制资料。 本次共抽查混凝土试块72组,标准养护其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值100%以上有72组,合格率达100%;现场坍落度共做24批次,合格率达到100%;砂浆共抽查试块12组,标准养护达到设计强度值100%以上有12组,合格率达100%。 在抽查过程中,从总体情况来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强度较好,市场供应比较稳定。我站将对不符合项目及部位进行跟踪检测。 希望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各方建设主体继续加强产品质量意识,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共同提升建筑质量。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及《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应会同混凝土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车预拌混凝土进行交货验收。在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生产配合比执行情况、混凝土工作性能等进行抽查抽测,并形成检查记录。各方建设主体应采取有效措施,严禁预拌混凝土在等待卸料和浇筑过程中加水,监理单位应加强预拌混凝土拌合物质量的监控。 各建设主体对本次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控制好原材料进场质量,跟踪做好现场实体的强度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现场,确保我市建筑工程质量。 附:2018年10月份混凝土和砂浆现场抽样汇总表 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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