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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嘉兴市建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 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桐建管〔20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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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9/8 16: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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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建筑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及嘉兴建委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以“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现将嘉兴建委《嘉兴市建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嘉建委建[2016]270号)转发给你们。各相关企业须切实贯彻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并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分析当前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 同时,各相关企业要落实专人及时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统计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监督内业科。联系人:高晓杰;联系电话:88621956,551956;QQ邮箱:422063735@qq.com。
附件:嘉建委建[2016]270嘉兴市建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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