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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参评2016年度桐乡市建设工程 凤鸣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桐建协〔20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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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11/22 11: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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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团体会员单位、建筑业施工企业:
根据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和本团体2016年度的工作安排,请有关团体会员单位、建筑业施工企业将列入2016年申报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奖(优质工程)计划的工程申报材料,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送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处(建管处213室),联系人:孙敏,联系电话:88621084#。对申报参评项目,届时秘书处将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复检,并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后,进行公示,吸收公众意见,并报请市建设局同意后,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工程名单。同时为做好上下衔接,按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钱江杯”评选。现将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按桐建协(2015)21号文《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规定执行。申报工程的竣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前,且已通过备案投入使用。 二、申报时间:有关团体会员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人份于2016年1月10日前送报本团体秘书处。联系人:孙敏;联系电话:88621084#。非会员单位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先办理入会手续再申报。 三、凡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已获得桐乡市建筑工程文明标化工地。 四、申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设计文件完成节能设计的有关内容,达不到节能设计要求的工程,不能参加评审。 五、申报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要从设计到施工把好“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关。 附件:1、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2、桐乡市建设工程凤鸣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
桐乡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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